世界視角,東方之巔。民族主義和文化自信的浪潮以及對“中國制造”標簽認知的轉變,正為國奢潮流的崛起創造有利條件。“國奢潮流”將東方美學與大國智造相結合,傳承中華文化, 引領國潮風尚,以傳統文化元素為基礎,以國奢美學設計為驅動,打造“國奢潮流”IP。未來風、國際范、東方韻,上海國際設計周國奢潮流設計獎,致力于以賽事賦能國奢美學設計,以創意設計引領當代國奢潮流。
主辦單位: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創意設計產業發展中心、上海國際設計周組委會
面向國內外具有國奢潮流創意、東方文化特色的建筑師、室內設計師(含裝飾公司設計師、事務所 / 工作室設計師、獨立設計師)、時尚設計師(含服裝設計師、產品設計師、包裝設計師)進行征集,參賽對象不受民族、宗教、地域的限制。
? 奢享居住空間:別墅類,包括獨棟別墅、雙拼別墅等各種別墅類型;
豪華復式,空間開闊且有獨特的層次感;大平層,面積較大,注重空
間的開闊性和功能性,能體現高端居住品質。
? 陳設藝術空間:包括家具、軟裝、裝飾畫、藝術擺件等在內的室內軟
環境設計,要求通過巧妙的搭配和設計,展現出高雅的審美情趣和獨特
的藝術氛圍,與奢享居住空間相融合,提升整體的居住體驗。
? 時尚設計:包括服裝設計、文創潮玩藝術,獨居東方美學及潮流文化的
產品或作品等;
在大賽規定時間內(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30日之間)提交作品,通過全國范圍征集并遴選出符合要求的作品,經專家團評審后產生全國入圍獎、提名獎,
經過大賽終極 PK 現場競演產生全國榜單和特別獎項。
1、入圍獎:中國百位國奢潮流設計師 ≤100名
2、全國榜:國奢潮流設計全國十強
I. 參賽者申報資料要求:
(1)按要求填寫信息,包括個人信息、擅長風格、填寫原創承諾書 及版權聲明;
(2)如未遞交或資料不全或未簽署文件者將失去參賽資格。
II. 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必須是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30日之間完成的個人作品/團隊項目(不能重復提交往屆獲獎作品);所有提交的作 品圖片不可有水印,不可包含制造商等識別性信息,不完整、不正確 或不符合資料要求的作品將被視為無效或作廢;
(2)參賽作品為本人的主創作品,具有完全版權和使用權;
(3)設計說明:包含作品基本信息介紹+設計理念+作品創意詳細說 明,不少于 30 字;
(4)設計作品需要全面呈現國奢美學風格。
(5)作品圖片要求:
①需提交個人作品/團隊項目作品圖片,尺寸不限,橫豎版均可;
②作品圖片為 JPG 格式,無水印,每張圖片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大小不超過 5M;
③作品圖片不得少于 5 張,不超過 20 張圖片;
④作品可包含 720 全景圖;
⑤允許創作系列作品,系列作品不得超過三個;
⑥同一作品每年不超過兩名設計師共同申報,不同設計師不能提交同 一項目作品。
主題創意——40% 具有高度文化創新,能立足國內、放眼國際,能夠
準確表達中國傳統文化內涵,為國奢潮流文化造船出海,助力國奢品牌走向世界;
美觀設計——30% 針對項目是否體現當代設計的國奢人居美學思考, 作品表現形式與國奢潮流生活的關聯度等方面考量;
人文體驗——10% 能夠更好地通過室內建筑空間語言,帶來良好的國奢空間體驗感;
繼 承 性——10% 項目過程中對東方美學材料的合理化運用,設計及 選材關注中國智造國奢品牌;
細節質感——10% 是否在細節處關照當代國人奢享生活的訴求。
?參評日期:即日起——2025年12月30日
?獎項評審:2026年01月01日-01月20日
?獎項公示:2026年02月01日-02月10日
?年度盛典:2026年03月07日-03月10日
榮譽認證:獲得由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創意設計產業發展中心 與上海國際設計周認可并簽發的【國奢潮流設計獎】資質證書和認證 標識;
作品年鑒:全國榜獲獎設計師將入選《上海國際設計周設計作品年鑒》,擁有整頁篇幅的設計師、公司及作品簡介,搭配簡短 訪談、個人形象照、公司 LOGO;
品牌推廣:獲獎設計師及其公司將通過上海國際設計周星媒合作伙伴 進行線上、線下品牌推廣,獲取千萬級流量曝光,匹配更多相關產業 對接機會,鏈接行業資源;
頒獎盛典:獲獎設計師有機會獲邀出席上海國際設計周暨系列活動,參加中國設計師嘉年華名流之夜,進入設計領域頂 尖圈層;
巡回推廣:有機會獲邀成為 上海國際設計周【國奢潮流設計獎】 啟動禮、頒獎典禮、設計師沙龍、座談會等系列活動的全國巡講嘉賓。
? 參評者參加”國奢潮流設計獎”線下系列活動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 入選“國奢潮流設計獎”的獲獎者將出席“國奢潮流設計獎”年度盛典,參評組織運營方將提前派發參會嘉賓專屬證件;
? 設計師報名全程免費,主辦方不以任何名義向設計師收費,也不允許任何運營方以任何名義向設計師收費。
1.參評者申報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包括本規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
2.所有參評者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督、建議的權利,大賽組委會負有被監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3.組委會對參評作品擁有完全的印刷、宣傳、展示等權利,參評者無權向組委會主張獲得任何補償、報酬、費用承擔的權利;
4.參評者必須對所參評的作品擁有知識產權和版權,不得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如其他方對參評作品提出版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評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大賽組委會因此被卷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參評者承擔;
5.如大賽組委會、參評者或參評者之間因為參評事宜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各方在書面申請協商解決三十天內,仍無法達成協議,爭議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所有文件以中文為準,英文僅供參考之用;
6.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參評作品,大賽組委會保留不頒發出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