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再度啟航!由上海國際設計周組委會發起,以“設計為人類美好生活服務,它是相互擁有,沒有界限的”為主題,旨在表彰國內外極具創造性且貫通東西文化的卓越設計師,挖掘極具特色設計風格、設計理念與設計潮流的國際精英設計師。
1.“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年度入圍獎 ,100名
2.“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年度全國十強, 10名
主辦單位:上海國際設計周組委會
承辦單位:潤京展覽(上海)有限公司
全球建筑及室內設計師
1)公共建筑:學校、醫院、教堂、博物館、美術館、歌劇院、音樂廳、機場等
2)住宅空間:樣板房,售樓處、別墅、大宅、公寓和經濟適用房等各類居住空間
3)酒店民宿:精品酒店、主題酒店、度假村、特色民宿、客棧等
4)辦公空間:集團總部大樓、小辦公樓,個人工作室等各類辦公場所
5)展示空間:藝術展廳、房地產營銷中心、會展搭建的臨時展廳等
6)零售空間:品牌專賣店,美容美發,買手店、書店等
7)餐飲空間:主題餐廳、特色風味餐廳、咖啡館、茶館等連鎖餐廳等各種餐飲店
8)娛樂空間:酒吧、夜總會、KTV、游樂場、俱樂部等娛樂場所
9)休閑會所:各類水療中心、會所、SPA等
1)登錄官網獎項報名專用通道“http://www.481hr.cn/awards.html”,進入“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參評頁面,完善個人信息及上傳作品資料;
2)上海國際設計周官方微信公眾號(DESIGN-SIDW):進入上海國際設計周公眾號的菜單欄,點擊“獎項參評”;
參評者申報資料要求:
1)個人履歷:500-800字,含從業時間、個人職務、設計風格/設計理念/設計潮流、代表作品、社會成就/榮譽等;
2)個人形象照: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過5M;
3)個人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jpg格式正反面,不對外僅作為組委會核實信息。
作品要求:
1)項目代表作品必須是2025年12月30日之前已竣工的建筑或室內設計項目(不能重復提交往屆獲獎作品);
2)參評作品為本人的主創作品,具有完全版權和使用權;
3)設計說明:包含項目基本信息+設計風格/理念/潮流+各空間項目介紹,不少于500字;
4)項目要求:
①需提交項目的實景圖和平面圖,實景圖包括整體空間圖、局部空間圖(提交效果圖資料視為無效的參評數據);
②項目圖片為JPG格式,無水印,每張圖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過5M;
③項目圖片不得少于10張,不超過20張圖片;
④項目視頻為MP4格式,最長為3分鐘,文件大小不超過50M;
⑤同一作品每年不超過兩名設計師共同申報,不同設計師不能提交同一項目作品。
?參評日期:即日起——2025年12月30日
?獎項評審:2026年01月01日-01月20日
?獎項公示:2026年02月01日-02月10日
?年度盛典:2026年03月07日-03月10日
1)設計風格/理念/潮流具有前瞻性與獨特性;
2)具有獨特的原創性設計風格/理念/潮流,創新特征明顯;
3)具有出色的人文內涵,突出文化藝術特色;
4)國際領先設計風格/理念/潮流的在地化有效應用。
榮譽認證:
1)獲獎設計師將獲得由上海國際設計周認可并簽發的【設計無國界 設計大獎】資質證書和認證標識;
項目合作:
1) “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 · 全國榜獲獎設計師將獲得與上海國際設計周項目合作的機會;
媒體推廣:
1)獲獎設計師將進行線上、線下展示,并通過上海國際設計周星媒產業合作伙伴對外發布和傳播,對獲獎者個人及其作品進行推廣,獲取千萬級流量曝光;
2)獲獎設計師將獲得上海國際設計周提供的系列個人品牌宣傳;
巡回推廣:
1)獲獎設計師有機會成為上海國際設計周“設計無國界”啟動禮、全國巡回主題論壇、頒獎典禮、設計師沙龍、座談會等系列活動的全國巡講嘉賓;
2)有機會成為上海國際設計周摩登家族成員;
設計賦能:
1)獲獎設計師有機會參與“設計無國界”環球游學之旅。
? 參評者參加”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線下系列活動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 入選“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的獲獎者將出席“設計無國界設計大獎”年度盛典,參評組織運營方將提前派發參會嘉賓專屬證件;
? 設計師報名全程免費,主辦方不以任何名義向設計師收費,也不允許任何運營方以任何名義向設計師收費。
1) 參評者申報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包括本規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
2) 所有參評者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督、建議的權利,大賽組委會負有被監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3) 組委會對參評作品擁有完全的印刷、宣傳、展示等權利,參評者無權向組委會主張獲得任何補償、報酬、費用承擔的權利;
4) 參評者必須對所參評的作品擁有知識產權和版權,不得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如其他方對參評作品提出版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評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大賽組委會因此被卷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參評者承擔;
5) 如大賽組委會、參評者或參評者之間因為參評事宜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各方在書面申請協商解決三十天內,仍無法達成協議,爭議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所有文件以中文為準,英文僅供參考之用;
6) 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參評作品,大賽組委會保留不頒發出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
*組委會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對以上說明享有最終解釋的權利。